台北市私立華興高級中學校友會
第八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
時間:106年1月7日(星期六)下午十九時
地點: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612號 王品牛排 光復南店
主席:李理事長菊花 紀錄: 楊百玲
出席人員:全體理監事(如簽到表)
一、 會議開始
二、 主席致詞:略。
三、 報告事項
1.宣讀上次會議記錄:略。
2.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:略。
四、討論事項
案由一:本會新增會員申請入會案,請討論。
說 明:
1.依據本會章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,理事會之職權包括審定會員之資格。
2.本次未有新增會員。截至目前為止計會員219人,贊助會員403 人,共計622 人。
決 議:鼓勵未入會校友入會。
案由二:有關本會105年工作報告及決算案,請討論。
說 明:檢附本會105年度工作報告及決算書,俟理監事會通過後,送會員大會備查。
決 議:照案通過。
案由三:有關本會106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案,請討論。
說 明:檢附本會106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書,俟理監事會通過後,送會員大會討論。
決 議:照案通過。
案由四:有關本會第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召開事宜,請討論。
說 明:
1.確認會員大會召開日期、時間及地點,俾便進行相關事宜。
2.會員大會工作任務分配事宜,請確定。
決 議:
1.會員大會訂於106年3月18日星期六召開。
2.地點請總幹事洽詢適當地點。
3.工作人員及任務分配,請總幹事全權處理。
案由五:有關校友會擴大為全國性組織一案,請討論。
說 明:
1.本會上次理監事會議通過修正本會章程部分條文,將會員資格修正為校友不分縣市
均為個人會員,惟該修正案經台北市政府函復,因與人民團體法規定不合,不予核
備在案。
2.經查閱人民團體法規定及請教內政部主管科表示,如本會欲將校友會個人會員擴及
全國,則須依規定向內政部申請設立全國性團體,其成立要件為先由30位以上校友
成立籌備會,籌備委員中須有有七位設籍於不同直轄市或縣、市,始能依規定向內
政部申請設立全國性校友會。
3.本會是否重新設立為全國性組織,經討論確定後,送下次會員大會討論。
決 議:本案因涉及成立全國性校友會後,本會是否解散,如本會解散,依本會章程第37條
規定,剩餘財產將歸屬所在地之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。將造成
本會現有財產之滅失,須再審慎研究,請方監事偉民洽詢台北市政府主管部門了解
後再議。
五、臨時動議:無。
六、散會:下午九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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