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興育幼院<收容院童相關事項公告>及<徵求保育員或生活輔導員公告> 詳請請參閱 http://www.hhch.org.tw/

台北市私立華興育幼院徵求保育員或生活輔導員
【機構簡介】:
華興育幼院是由 蔣宋美齡女士親手創辦,成立至今已六十年,環境優美,設備完善,詳細記載請於本院網站自行了解。

【經營理念】:使院童成為身心健康的國民,並有基督愛人精神。

【收容對象】:年齡為6-12歲之弱勢兒童為主(因特殊情況可延伸至15歲)。

【薪資及福利】:
1.享有勞、健保
2.週休2日及特別休假
3.按學歷及經歷起薪,大專學歷者起薪約3萬多。
4.退休依勞基法辦理
5.年終及考績獎金

■求才內容說明■

【需求人數】 2人

【職務說明】 保育員/生活輔導員
兒童少年照顧服務,須具備保育員或生活輔導員資格(有相關經驗為佳)
註:任用資格依照: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八條之規定,若不符此資格者請勿應徵。 保育、生輔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:
一、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、幼兒保育、家政、護理、兒童及少年福利、社會工作、心理、輔導、教育、犯罪防治、社會福利相關學院、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科畢業者。
二、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:保育、生輔員。
(一)各類教師教育學程。
(二)前款相關學院、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。
(三)保育人員或生活輔導員專業訓練研習證書。
三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,擔任助理保育人員三年以上者。
四、普通考試、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、社會工作職系及格,或具社會行政、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。
※ 保育、生輔員應具備資格請參考社會局網站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50013

【管理責任】 需負擔管理責任,管理人數約 6- 8 人。

【上班地點】 台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101號

【工作待遇】 依公司規定,學歷起薪。

【可上班日】 一個月內

【工作時段與內容】
【日班】每日8小時(每日14時至22時)。 提供院童生活照顧及身心發展輔導,包括院童身心照顧、常規教導、課業輔導、升學就業、情緒行為輔導、社會人際輔導、學習管理、日常家務管理、個人衛生清潔保健、膳食管理、緊急事件之處理、協助帶領各種會議和活動,及處理有關行政事務等。

【夜班】每日10小時(每日22時至翌日8時) 負責巡視院童狀況、住宿環境及緊急事故之聯絡,並準備院童早餐及送院童上學及其他相關事務等。

【相關條件】 電腦╱網路類-辦公室應用類:Excel、PowerPoint、Word 具備醫療保健常識及基本烹飪能力,並具有服務熱忱,態度積 極進取,用心負責者。

【職務聯絡人】 方小姐 2833-0150轉130分機

【職務E-mail】 ppo@hhch.org.tw / nss@hhch.org.tw 或請郵寄履歷至本育幼院(需附近照).

最後修改日期: 2021-02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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